与他人分享前女友的x视频
【法律指南】 在互联网上建立以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为主要目的的群群,成员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在自媒体时代,通过自媒体账号看似简单的上传分享行为,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共享性和快速传播的特点,被认定为合法的“传播行为”,可以达到传播和流通的效果。 ❗ 很多人说他们只是分享而不是盈利❌, 这不构成犯罪。对不起,盈利不是❌ 构成该罪的必要条件是,分享并不意味着不淫秽✔。 案例 小海在自己的兄弟群里分享了一段自己和前女友的视频,然后他的兄弟群里的人把视频分享给越来越多更大的“兄弟群”,这导致了视频的广泛传播。实际点击量超过5万次,导致了一个“严重的情节”。小海及相关骨干人员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刑。 ✅ 我以为这只是几个兄弟的炫耀,但最终事情失控,变得更加严重,我最终受到了刑法的惩罚。 即使小海的行为后来没有造成一系列严重后果,但如果被网警抓获或被他人举报,仍有被抓获的风险。这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也是违法的,将受到罚款、拘留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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