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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运营处理用户个人信息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1-10-14 17:11:49
    民法典时代更加重视个人信息保护。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大篇幅扩容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旨在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更为周全的民事保护。从《民法典》中可以窥见诸多时代特征,其中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便非常值得关注。
    那么对于网络运营者来说这是个回避不了的问题,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作为网络运营者我们应尽的义务有哪些呢?
    《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并没有一味采取权利化的保护模式,而是采取了一种更有弹性的法益保护模式。这也是守护个人信息保护的前期下,为未来的数据产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留下发展空间,当然如果过度保护个人信息,也会增加数据开发者的负担责任和义务,阻碍数据开发和数字经济的发展。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第四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作为网络运营商,如果一旦发现窃取或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除了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应当以此为鉴,尽快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按照法律要求加强对其用户个人信息的管理,真正将用户的个人信息视为企业“生命线”,防止再度发生类似事件。
    以上就是所有关于“网络运营者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尽义务”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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